Post By:2020/6/15 10:19:04
[quote][quote][quote]车位属于全体业主,物业是管家,凭什么你说卖就卖?而且车位卖出去后利用率会降低。[/quote]
卖车位的是开发商,不是物业公司。喷也要对位。
个人观点,车位卖有卖的好处,我买了我有使用权,晚上12点回来也有地方停车。[/quote]
晚上你要是不回来,那个车位就得空着,利用率就会降低,停车就会更紧张,你明白?而且车位卖是那些,不卖也是那些,不会应为交钱了小区的车位数量就多了,所有都买车位还不如都不买车位,谁回来早了谁停,这样利用率会更高。[/quote]
方案要有可行性、要能执行,不然只是空谈,无法落地的方案不是好方案。
我也遇到同样问题,zf根本不按照“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执行,而讲物权法“开发商有权买卖创造收益回收成本”。这不是我说的,是政务网原文差不多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