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2020/7/31 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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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即墨区潮海街道古城c区九单元一居民反映称,3楼平台上频频有杂物落下,造成居民居住安全隐患。
居住在古城c区九单元三楼的居民称,其所住楼层的平台上已发生了多次高空坠物,不时有烟盒、酒瓶、带土球的盆栽花卉等生活杂物从楼上扔下。该居民已向相关部门反映多次,问题一直未得到根本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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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常就经常有东西从楼上扔下来,有天晚上,我们突然听到平台上传来‘砰’的一声,孩子都吓着了,到那一看原来是个酒瓶。”古城c区居民张先生说。
电话联系了古城小区物业。据小区物业工作人员介绍,居民高空抛物的行为属于个人素质行为,难以查询到具体责任人。同时,古城小区物业将尽快到现场清理坠物垃圾,确保小区环境卫生整洁。
针对此事,电话咨询了山东元衡律师事务所王兴超律师。王律师称,如果是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还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同时,据王律师介绍,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如果能够找到侵权人的,应当由该侵权人承担责任;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那么一楼以上的物业使用人都有可能要对受害人进行补偿。
将持续关注此事。同时,者提醒市民,住在高楼的住户一定要养成良好习惯,尽量不要在阳台种花草,也不要向外扔物品,避免出现高空坠物伤人事件,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