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2020/9/27 8:55:39
因为实习期酒驾导致驾驶证被超分注销,即墨区一男子不汲取教训,仍然恣意妄为,竟然无证继续酒驾。日前,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该案被告人于某以构成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
于某,1972年出生,已年近半百。 2016年,刚拿到驾照不久的于某,在实习期内饮酒驾驶机动车,被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随后其驾驶证因实习期扣满12分被注销。但是,此后于某竟然在没有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继续驾驶机动车。
2020年5月13日中午11时左右,正在工作的于某接到朋友的饭局邀约,遂驾车赶到一个烧烤摊,与两名朋友吃饭喝酒。期间每人喝了四瓶啤酒。下午15点30分左右,于某酒后驾车回家,走到半路不放心其中一名有点喝大了的朋友,又掉头去朋友家查看。到朋友家后发现朋友已安全到家,两人又闲聊一会儿。15时50分左右,于某认为这个时间交警一般不会查酒驾,就大着胆子以车速每小时二十公里左右的速度慢慢往家开,没想到半路被交警查获。经抽血检测,于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3.2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于某的行为属于曾因危险驾驶受过行政处罚且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依法应从重处罚,不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