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2021/1/11 8:49:46
据青岛电视台生活在线栏目报道,近日接到了即墨的董先生的求助,称自己真金白银买的房子,却被人换了锁,进不去了。
据了解,董先生在2017年2月通过网上的求购信息,相中了即墨区通济街道花桥社区的一处小产权房,并联系上了一位姓孙的大爷,当时双方协商好的售价是35万。随后在2017年的3月,董先生和这位姓孙的大爷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之后自己也搬进了房子里居住。结果在2020年6月份发现自家的锁被换了,董先生说:“我晚上在同学家吃过饭回来,发现屋里亮着灯,里面有两个人,一男一女在屋里整理东西,而且把锁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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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童先生提供的转让合同中的违约条款,乙方逾期超过一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收回房子,乙方已付房价款的20%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董先生赶紧想办法和这位姓孙的大爷沟通,可到这时才发现房子压根就不是这位孙大爷的。一直到2020年7月底,董先生才第一次见到这个房子的房东杨女士,但对方始终认定董先生违约,不肯收最后的五万块钱尾款,最后双方经过协商,董先生向杨女士支付了2020年全年的房租,这才一直在房子里住了下来,可没想到1月4号晚上,房东竟然撬门进屋了。
根据门上贴的通知,一年租期一到,房东要求董先生在10号之前,搬走屋里的东西清空房子,可董先生觉得自己买房子前期已经支付了三十万,如今一分钱不退就要求自己退房。房东杨女士表示,她是2020年过完年后才知道房子让自己的丈夫卖掉了,但又因为董先生逾期违约在先,所以他们要收回房子。杨女士表示,董先生支付的三十万房款自己一分钱都没见到,如今董先生想要回房款退掉房子,可杨女士家一时间拿不出这么多钱。
目前董先生已经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并且准备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房子的问题,那么董先生的逾期违约到底该不该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孙大爷和董先生之间的买卖合约又是否合法呢?对此,律师表示:作为卖房人,可能是房主的配偶,他没有向买房人如实的告知情况,属于一种不诚信的行为,但是不论他如实告知还是不如实告知,小产权房的买卖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买房人可以要求对方把原来的房款返还给自己,他也应该把房子返还给卖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