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2021/2/9 14:31:18
[color=#000000]近日,[/color]
[color=#000000]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color]
[b][color=#000000]2021年第1期青岛市食品安全[/color][/b]
[b][color=#000000]监督抽检信息通告,[/color][/b]
[color=#000000]共有9批次食品不合格。[/color]
[color=#000000][img]/tp/2021/0209/1431099373.jpg[/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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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00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青岛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color=#007AAA][b]10大类食品311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食用农产品9批次样品不合格[/b][/color],检出了农药残留超标、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b]农药残留超标问题[/b]
[color=#007AAA][b]青岛国货汇海丽达购物中心[/b][b]有限公司凯德生活超市[/b][/color]销售的标称为即墨市金口镇江梅蔬菜种植园生产的[color=#FFFFFF][b]芹菜[/b][/color],甲拌磷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color=#007AAA][b]青岛春阳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b][/color]销售的标称为即墨市金口镇江梅蔬菜种植园生产的[b][color=#FFFFFF]芹菜[/color][/b],甲拌磷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color=#007AAA][b]青岛家佳源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区购物中心[/b][/color]销售的标称为美蔬康健生产的[color=#FFFFFF][b]豇豆[/b][/color],甲胺磷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color=#007AAA][b]利群集团青岛利群商厦有限公司莱西分公司[/b][/color]销售的标称为李大军(供货商)供货的[color=#FFFFFF][b]长豆角[/b][/color],甲胺磷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color=#007AAA][b]望湘园(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岛餐饮店[/b][/color]销售的标称为青岛德利成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color=#FFFFFF][b]韭菜[/b][/color],腐霉利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color=#007AAA][b]青岛胶州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福州南路分公司[/b][/color]销售的标称为青岛采配中心生产的[color=#FFFFFF][b]韭菜[/b][/color],腐霉利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b]兽药残留超标问题[/b]
[color=#007AAA][b]城阳区李素伟超市[/b][/color]销售的[b][color=#FFFFFF]生鸡蛋[/color][/b],氧氟沙星和甲硝唑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中一监测有限公司。
[b][color=#007AAA]吕氏疙瘩汤私家菜馆[/color][/b]使用的[color=#FFFFFF][b]鲜鸡蛋[/b][/color],氟苯尼考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b]检出非食用物质问题[/b]
[color=#007AAA][b]袍公馆(青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b][/color]销售的标称为广州市荔湾区奕联食品经营部生产的[color=#FFFFFF][b]白鳝[/b][/color],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color=#007AAA][b]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b][/color],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b][color=#007AAA]食品安全无小事,[/color][/b][b][color=#007AAA]转发提醒身边的人![/color][/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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