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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林业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青岛市有关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林业资源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林业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林业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造林绿化、封山育林、防沙治沙和退耕还林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以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和动态监测;承担林业应对气侯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市政府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市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负责全市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做好登记造册、确权发证和林权变更登记,协调、处理林权纠纷;承担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四)负责全市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临时使用林地的审批和使用林地的审核工作;负责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
(五)承担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和指导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承担市政府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六)负责重大林业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监督管理林业专项资金的使用,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
(七)组织指导林业产业发展,开展林业科研、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八)指导苗圃和森林公园的建设与管理。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青岛市有关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林业资源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林业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林业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造林绿化、封山育林、防沙治沙和退耕还林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以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和动态监测;承担林业应对气侯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市政府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市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负责全市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做好登记造册、确权发证和林权变更登记,协调、处理林权纠纷;承担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四)负责全市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临时使用林地的审批和使用林地的审核工作;负责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
(五)承担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和指导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承担市政府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六)负责重大林业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监督管理林业专项资金的使用,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
(七)组织指导林业产业发展,开展林业科研、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八)指导苗圃和森林公园的建设与管理。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网友点评
- 匿名 点评时间:2024/11/10 3:3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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